各縣(市、區)建設局,各相關單位:
根據省住建廳工作安排,全省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工作檢查計劃于十月開展,為進一步推動全市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發展工作,做好自查和迎檢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內容和重點
1.各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貫徹落實上級建筑節能有關政策法規及結合本地實際推進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發展工作情況。
2.推進綠色建筑、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用能監管工作、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可再生能源與建筑一體化應用工作情況。
3.綠色建筑設計星級標識工作開展情況。
4.省級綠色生態城區和綠色建筑示范創建項目實施情況。
5.新型墻體材料質量和市場監管情況。
二、檢查時間和安排
1.各縣(市、區)于2020年9月23日前完成自查,并將自查結果上報市墻革辦。
2.市住建局將于9月底對各縣(市、區)按照“雙隨機一公開”對在建項目進行抽查。
三、此次檢查工作分兩組進行
第一組:董 昕任組長,負責檢查市區、襄州區、宜城;
第二組:趙長國任組長,負責檢查棗陽、老河口、谷城、保康、南漳。
各組檢查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四、檢查程序
1.受檢項目:由檢查組從在建項目庫中隨機選取,覆蓋率不低于20%。市區項目不少于8個,各縣(市、區)項目不少于5個,其中,市區公共建筑項目不少于2個,各縣(市、區)公共建筑項目不少于1個.
2.檢查組執法檢查成員,由檢查組從執法人員目錄庫中隨機抽取2人。
五、檢查方式及相關要求
1.本次檢查以現場檢查及資料查閱為主,各縣(市、區)提供書面匯報材料,不專門聽取匯報。
2.檢查工作完成后,由檢查組向縣(市、區)建設局反饋意見,并對檢查中發現違反強制性標準的建筑工程項目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或執法建議書。
3.檢查工作結束后,市城建局將對各地情況進行匯總,對檢查情況予以通報。
4.嚴格實行督查責任制,檢查執法人員對所檢查的企業和項目要負責,不得有不作為、亂作為的現象發生。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建立問題臺賬,跟蹤整改。
5. 各地要嚴格按照中央“八項規定”及相關要求,安排檢查事宜,確保檢查活動廉潔、節約、高效。
襄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0年9月18日
(聯系人:陳立;電話:18986316868)